一、申请
1、首次申请微信公众号的科室、部门,需提交申请报告至宣传部;
2、原则上一个科室只能申请一个微信公众号,特殊原因需申请多个公众号的,请说明原因并向宣传部提交报告;
3、待宣传部审核通过后,将申请相关资料发至科室、部门微信公众号管理员处,管理员请按照微信公众号申请流程办理。
4、下载《微信公众平台认证公函》,填写后交至宣传部,待盖章完毕后公函原件交由宣传部留档。
5、上传已盖章的《微信公众平台认证公函》电子版,并垫付300元认证费用,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,寄到科室、部门微信公众号管理员处。
二、认证
1、微信公众号每年需认证一次。在微信公众号提示需要认证时,进入后台认证流程,下载最新的《微信公众平台认证公函》,填写后交至宣传部,待盖章完毕后公函原件交由宣传部留档。
2、上传已盖章的《微信公众平台认证公函》电子版,并垫付300元认证费用,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,寄到科室、部门微信公众号管理员处。
三、报销
1、科室、部门官方二级微信公众号每年认证费用300元,可通过新媒体协会予以报销。
2、管理员持发票交至宣传部办公室2002并签字登记,登记后进行统一报销。
3、每个科室、部门二级微信公众号认证费用每年只能报销一次(300元)。
4、如有多个微信公众号的科室、部门,只报销1个科室、部门的官方微信公众号。
四、管理员变更
1、科室、部门微信公众号需要更换管理员时,需及时向宣传部提交《科室、部门微信公众号管理员更换说明》,并提供新管理员相关信息,予以备案。
五、注销
1、科室、部门需要注销现有微信公众号的,请及时向宣传部提交《科室、部门微信公众号注销说明》,予以备案。
2、在宣传部协助下,将微信公众号注销。
六、咨询电话:85422907